资产证券化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筹资模式,它主如果以特定的资产或现金为支撑,并通过肯定方法发行可买卖证券,以此种方法来达成企业盈利。它可以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更好的达成企业的长远进步。
1、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筹资用途
1.资产证券化改变了企业筹资面貌
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资产证券化方法进行筹资是十分有利的,这种筹资方法可以改变企业缺少流动资金的状况,并为企业的长期进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即使是在企业经营情况不好的或担负着巨额债务的状况下,资产证券化筹资方法也可以帮助企业改良经济情况,扭转经营局势。
2.资产证券化投入本钱低
经营本钱是企业经营所需要考虑的要紧原因,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资产证券化筹资方法可以大大降低投入本钱,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降低资金流失,从而能达成更大的经济效益。
3.资产证券化减少企业负债重压
资产证券化最主要有哪些用途就是帮助企业增加资金偿还能力,以此减低企业负债重压,进而促进企业渐渐扭转负债局面,获得盈利。
2、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筹资可行性剖析
1.动力加强
针对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近况,国内有关部门拟定出了一系列管理规范,这类规范包含:产权分明,政企离别与科学管理。这类规范使得大家对于筹资方法的有关理论愈加理智和明确。为了满足国有企业的需要,有关部门可以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筹资方法的进步,以这种方法来减少企业投资风险,为企业的进步奠定基础。
2.规模扩大
资产证券化筹资形式需要企业要拥有较低的坏账率,而国有企业是国内的支柱性产业,这类企业有中国政府做后盾,坏账率势必较低,国有企业的这一特征是符合资产证券化需要的。
3、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筹资形式探讨
1.企业应收账款
在资产证券化的筹资模式下,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应该拥有以下三个条件:
(1)水平需要过关,在国有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的历史应收账款水平决定了应收账款的水平,企业在使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筹资时,必须要考虑企业历史上的应收账款的水平,并依据企业的实质经营状况预留出损失筹备金,以便确保企业可以顺利筹资。
(2)规模需要过关,企业在选择资产证券化进行筹资时,必须要考虑企业的应收账款规模,并尽可能保证应收账款规模满足资产证券化的需要,如此就能保证企业在筹资过程中降低投资本钱。
(3)国有企业在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筹资时,必须要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证券化的时间。
2.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收费
据调查,国内大多数基础设施建设是由国有企业把持的,这样的情况就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基础设施收费问题,国内有关部门虽然对此采取了一些投资手段,但仍然没办法扭转这种垄断局面,因此国有企业使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筹资势在必行。在国内目前的筹资模式下,基础设施收费问题主要体目前公路和桥梁两个方面,为了保证国家经济的平稳发展,有关部门在推进资产证券化筹资时,必须要保证国有企业基础设施收费稳定。譬如公路收费,它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撑的证券化筹资方法 ,广东、安徽、江苏等省市是资产证券化最高的省份。
3.资产证券发行人SPV的选择
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筹资形式包括三个主要原因,即企业、SPV和投资者。为了达成企业的进步目的,保证企业资产证券化筹资的顺利进行,企业有关部门应该依据企业的特征来构建一个符合企业进步需要的SPV。当今社会上存在的SPV主要有信托型SPV和公司型SPV,在信托型SPV当中,SPV是作为受托人的形象而存在的,因此在筹资过程中,SPV会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来决定其行为,并以此做依据来向企业发行信托收益证书,信托还可分为授与人信托和所有者信托,这两种都具备较好的股权性。
自20世纪70年代起,西方国家开始实行不好的资产证券化,现在已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处置不好的信贷资产主要方法之一。
SPV(特别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中非常重要有哪些用途是达成基础资产的破产隔离。证券化资产的“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筹资结构的核心,它确保在发起人破产时,证券化资产不被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资产而遭受清算,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的目的。现在在国内较可行的破产隔离方法是信托模式,2003年以来,中国华筹资产管理股份公司已成功操作了多起不好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借助信托财产独立性这个特点,以信托作为资产证券化的特设载体达成证券化过程中的破产隔离。
资产证券化的投资对象应是能在买卖市场公开流通的证券,信托方法虽然能解决破产隔离问题,但在规范上没办法达成真的的流通。
公司型SPV可以证券化多个企业,这是它的一大优势。笔者觉得使用国有独资或政府主导的公司型SPV,一方面可以借助政府在立法和机构组建方面的支持;其次可以借用政府背景提升SPV资信力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在规范资产证券化进步的同时加大对SPV的监管,使其能切实履行其在资产证券化中的要紧功能。
4、结束语
现在,在国内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规模不断扩大的首要条件下,企业有关部门应该看重资产证券化的筹资形式,不断强化资产证券化筹资在企业中的应用,以便国有企业可以凭着资产证券化筹资形式达成企业的经营目的。